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未取得相应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章第八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一、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超60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锅炉、水处理、安全管理员须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从事本工种相关的实践经验
注:所有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各项“申请表”,报名受理一旦成功,不接受以任何形式的退款及人员更换。
二、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体检表(医生签字,公立医院盖章)。(起重、锅炉、管理员、气瓶、压力容器无需提交)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二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截止日期为开课前一个工作日。
2.提交的存档资料必须规范填写盖齐公章签字以免影响发证
3.实践考试需具备丰富实操经验(实操考试不安排练习)
4.考核分为A类科目(理论)+B类科目(实操),两项均合格为考试合格,方可取证。
注:为强化考核规范管理,严肃考场纪律,考核期间不得迟到及无故缺考。
咨询电话:13094973226
2023年度丹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计划表
日期 | 作业种类 | 备注 |
2月13日—2月24日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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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3月31日 | 场内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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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4月21日 | 起重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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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5月26日 | 压力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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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6月30日 | 场内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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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7月28日 | 锅炉及锅炉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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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8月25日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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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9月29日 | 场内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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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10月20日 | 起重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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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11月24日 | 场内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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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12月29日 | 锅炉及锅炉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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