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江苏自考哪些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以使用已通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替代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
答:以下三类考生申请毕业时,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该课程可替代原专业考试计划中任意一门课程〔“00015 英语(二)”“27016 日语”“27017 法语”“27018 俄语”等外语课程除外〕。涉及学位课程的,申请学位时须按主考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护理(专科)、监 所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等 5 个停考过渡专 业的考生;
(2)2024年7月以前注册、报考暂未公布新计划的大数据 与会计(专科)、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科)、机械工程(专升本) 等 3 个专业的考生,执行期限截止到 2026 年6月;
(3)处于2024年版专业考试计划过渡期内,仍按 2021 版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具体专业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