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提供材料。
考生在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办理毕业时需提供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考生在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办理毕业时需提供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考生在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办理毕业时需提供的材料同上述“曾用名”“曾用身份证”两个类型的材料。
办理毕业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