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及南京大学的相关文件规定,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请相关考生务必不要错过本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的时间。
本校2023上半年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本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方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
2024年4月2日-4月7日,考生应在本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学位申请信息。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8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①: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
注②:如果学位申请页面不能正常显示,建议更换浏览器或电脑进行尝试。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注③:为避免出现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完成学位申请,切勿拖到最后才来办理。
在“论文上传模块”,请考生根据毕业论文的实际内容填写论文题目、关键词,考生所填信息不应有空格、回车。“指导教师”须据实填写姓名,不应有老师、教授等称谓。
(1)对于存在“管理员已传论文”的考生(提交论文处为灰色),则不需要考生再提交毕业论文。此时考生应下载毕业论文以便填报信息。
(2)对于不存在“管理员已传论文”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稿,请考生阅读《关于修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格式的说明及模板》文件,仔细修改论文格式再上传。院校将对考生所提交稿件进行审核。
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缴纳学位评审费” 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
(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2日-4月7日期间在院校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支付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提交书面的“学位申请表”,是否打印由考生自行决定。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考生若有疑问,可先仔细阅读《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缴费常见问题解答》文件。如果仍未解决问题,可以电话咨询025-83593065。
(2)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请按照“关于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4上半年)”的流程进行办理。
6月中旬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会议进行审议。本批次学位证书预计将在6月底发放,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在2024年6月22日后关注院校网站(ces.nju.edu.cn)新闻公告相关通知。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