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学历提升专升本培训机构,西府教育为初中毕业上大专和专升本要什么条件提供成人高考培训。开设教师证电工证培训班,CAD培训课程。

镇江专升本

2023年10月江苏自考合同法真题及答案00230(部分)_西府教育专升本

 
学历提升
当前位置:首面>学历提升>2023年10月江苏自考合同法真题及答案00230(部分)
2023年10月江苏自考合同法真题及答案00230(部分)

【导读】2023年10月江苏自考已经告一段落,考生们是不是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自己的分数,小编整理了2023年10月江苏自考合同法部分真题及答案00230,有考这门科目的考生可以提前对下答案预估自己的分数。


31、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

(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2、简述债权人代位权行驶的效果。

答:(1)债务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债务人对其债权不得予以行使,也不得处分。

(2)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系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律效果上相当于债务人自己行使权利,因此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3)代位权行使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3、简述提存的效力。

答: (1)债的关系因此而消灭。债务人的清偿义务、利息的支付义务及擎息的收取义务均因此而免除。(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3)提存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提存物所生息归债权人所有。

(4)债务人在提存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债权人承担。

(5)债权人可随时要求提存机关返还提存物。


34、简述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答: (1)及时验收并妥善保管标的物;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

(4)危险通知义务;

(5)还保管物。


35、试述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P224答:以风险转移的时间为标准,世界上存在三种风险负担的立法体例。这三种立法例分别是·第一,以合同成立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罗马法和瑞士法采此体例。第二,以所有权转移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法国法、意大利法和英国法采此体例。第三,以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德国法、美国法和有关买卖合同的国际公约均采此立法例《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以交付作为风险负担的基本界限。同时,《合同法》也为法律对风险负担规则另作规定和当事人之间就风险负担问题另作约定留有空间。


以上就是“2023年10月江苏自考合同法真题及答案00230(部分)”的相关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江苏自考相关资讯,如江苏自考答疑、报考指南、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历年真题、备考资料等相关信息,敬请关注西府教育官网或者添加官方微信:13062923690。
相关文章
学历提升  |   会计课程   |   电工证   |   教师证   |   平面设计   |   室内设计   |   工业设计   |   考资格证   |   建筑工程   |   电工培训
联系我们
热线:400-9948-100
联系:丁老师13094973226
时间:周一至周日 09:00-21:00
导航:高德或百度搜"西府教育"
CopyRight@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府星辰镇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033694号-2

苏公网安备 32118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