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工题库(2016年版)
【一】 法律法规部分
判断题
1、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和规章。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先开展生产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为了不让闲杂人进入车间,单位可以将车间出口予以堵塞。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5、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7、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阻挠和干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8、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只有国家标准,不包括行业标准。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2、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3、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1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15、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16、劳动者就业,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不同。
17、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8、用人单位因任务繁忙可以安排劳动者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空闲后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9、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0、精神障碍患者的劳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1、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20倍计算。
22、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23、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
2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离岗二年以内重新上岗时,不需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2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如有违反,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7、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可以到任何一家具有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进行特种作业培训。
28、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29、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培训。
3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离岗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